臺灣在榕就業青年申請公積金貸款 額度放寬至2倍
2015-08-28 15:11:30來源:福州日報
福州新聞網8月28日訊(福州日報記者 祁正華)為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來榕創業就業,昨日,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《關于在榕創業就業臺灣青年住房公積金特殊支持政策的暫行規定》,即日起,允許在榕有工作單位的臺灣青年繳存住房公積金。如在榕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,貸款最高額度可放寬至最高貸款額度的2倍。
暫行規定對在榕創業就業的18周歲至45周歲的臺灣青年(以下簡稱臺灣青年)在執行福州市住房公積金政策基礎上,實行以下特殊支持政策:
允許在榕有工作單位的臺灣青年繳存住房公積金,其個人賬戶身份證信息欄填寫有效期內的《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》證件號碼。
臺灣青年在福州地區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,自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當月起,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。
臺灣青年在福州地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,貸款最高額度可放寬至福州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2倍。
根據福州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,夫妻雙方在福州地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,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;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,最高貸款額度為45萬元。